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11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至7月17日
附件: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2019年亚洲物流及航运会议)申报项目初审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