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
支持方式
最高支持1500万元。
申报主体
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申报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经竞争性评审,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机构、科研活动、主要团队到广东落地,且项目知识产权在广东申报、项目成果在广东转化等条件后,给予立项支持。
(二)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三)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分配相应合理的资金份额。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8月8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