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省商务厅《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相关内容,我局现将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做好申报工作。
由于本次申报要求严格且申报时间紧张,现将有关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部门和时间
(一)受理部门。东莞市商务局是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东莞地区的专项资金受理部门。
(二)受理时间。请各企业于2020年7月20日前登录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支持期间
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企业品牌培育项目支持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或所支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