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东莞市将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十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从即日起可以开始申报。东莞市将给予这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万级别的启动及奖励经费。
引进多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申报人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将给予相应资助和扶持。
创新启动资金。对东莞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百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其中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创业启动资金。对东莞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二百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创新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百万元创新奖励经费。
创业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三百万元创业奖励经费。